健康元药业集团 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 2023-082
(资料图片)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883.20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
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审核意见。
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未接到
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健康元药业集团 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实。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利
润分配,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至 11.06 元/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
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注销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
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
效期为 2023 年 9 月 5 日至 2024 年 9 月 4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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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权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公司层面第一个行权期业绩条件: 根据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告,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 1,426,749,103.89元(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
费用影响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支付费用影响),较2021年度的复合增长
率为16.47%,符合前述条件。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申请行权的39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为“良好”以上,满足全额行权条件。
或者部分行权。
综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39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
权共计 1,883.20 万份,自 2023 年 9 月 5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4 日可进行第一个行权期的
股票期权行权。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9 月 5 日
(二)行权数量:1,883.20 万份
(三)行权人数:391
(四)行权价格:11.06 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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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七)行权安排:行权有效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5 日—2024 年 9 月 4 日,行权所得股
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量 占首次授予股票 占授予时总
姓名 职务
(万份) 期权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俞雄 董事、总裁 32.00 0.65% 0.017%
林楠棋 董事、副总裁 32.00 0.65% 0.017%
邱庆丰 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24.00 0.49% 0.013%
赵凤光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4.00 0.49% 0.01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87 人)
合计(391 人) 1,883.20 38.08% 1.012%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符合条件的 391 名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安
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规定时间
内实施第一期行权。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
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9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
本监事会认为: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391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
量为 1,883.20 万份。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健康元药业集团 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
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
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
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
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
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
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意见函;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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