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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2023年6月1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发布新增医保直接结算服务范围的属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研究,以下合肥市属地管理的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拟为省本级参保人员新增医保直接结算服务范围。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日—6月8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对上述医疗机构在执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医保管理和基金使用等方面如有意见,可向省医保中心反映(电话:0551-62653671)。
附件:新增医保直接结算服务范围的属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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