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1 证券简称:花园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5
【资料图】
债券代码:123178 债券简称:花园转债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股本 551,007,5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7,141,057.98 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
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
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 551,007,55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3 年 5 月 16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条款的规定,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78,债券简称:花园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15.19 元/
股调整为 15.0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
咨询联系人:喻铨衡、金晓
咨询电话:0579-86271622
传真电话:0579-8627161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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