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我们作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参加会议且查阅有
关规定并听取董事会、当事人介绍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长辞职及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所审议的增补董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杨红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
一致。
杨红女士此次一并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
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其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行政总监职务。
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董事的补选及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杨红女
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
杨红女士辞去董事长职务。
二、 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们认为前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
杰先生书面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
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马洪、唐斌、卢彦勤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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